每次兒童癲癇發作時,中樞神經系統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害,由于神經元的不穩定性增加,也容易引起下一次癲癇發作。因此,一旦診斷明確,應進行治療。對于一些沒有器質性病變,也找不到任何原因的癲癇兒童,如果第一次發作,病情不嚴重,可暫時不服藥,但必須密切觀察,如有癲癇復發,應盡快開始服藥。請注意以下幾點:
(1)選擇合適的藥物:兒童癲癇發作類型較多,臨床上根據不同類型選擇不同的藥物,以達到良好的效果。
(2)慢慢增加或減少劑量:抗癲癇藥物的使用應從一種藥物開始,從小劑量開始,逐漸增加,直到發作得到控制。兩種以上的藥物可用于頑固和無法控制的癲癇發作。更換新藥時,舊藥不應突然停止,而應逐漸減少,直至停止。
(3)定期檢測血液藥物濃度:癲癇兒童對抗癲癇藥物的個體差異很大,主要是由于體內血液藥物濃度的不同。因此,兒童必須定期檢測血液藥物的濃度。當聯合用藥效果不佳,懷疑藥物有毒副作用時,應立即檢測兒童血液藥物深度,及時調整藥物品種和劑量。
(4)請按照醫生的建議服藥:三天釣魚,兩天曬網的服藥方法會使藥物無法達到血液中有效血液藥物的濃度,起到抗癲癇的作用。最好不要不定期服藥。
(5)藥物治療過程應長:一般提倡癲癇發作停止后,應繼續服藥2~4年,然后經過約半年至一年的減藥過程,直至最終完全停藥。如果停藥,在兒童青春期,最好繼續服藥,考慮青春期后停藥。
(6)注意藥物不良反應:按常規劑量服藥一般安全。大多數不良反應較輕,可逆轉。少數兒童可能有藥物不良反應。應定期體檢、復查血常規、肝功能、腎功能、血電解質等,并定期檢測血藥濃度和腦電圖。如發現藥物不良反應,應及時調整劑量和類型。